老干部办公室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的科学性,更好地落实民主监督,日前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制定了《上海理工大学老干部办公室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。全文如下:
为了加强老干部办公室财务管理,促进公用经费使用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具体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1.老干部办公室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医疗费、慰问费、社区养老费和关工委工作、离退休党员活动、老干部办公室办公等方面的支出。项目经费支票簿由相应工作秘书保管,工作秘书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,做好发票初审工作和报销详细记录。办公室主任对公用经费管理使用负总责,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,切实履行经费使用审核职责。
2.常规性经费支出(离休干部特护费、交通费、健康疗休养费、社区养老费、特邀党建组织员津贴、党支部委员津贴等)由工作秘书提出申请,办公室主任决定使用;非常规性支出由老干部办公室全体同志讨论,办公室主任根据集体研究情况决定使用。
3.办公室主任授权办公室全体同志查询所有经费使用情况权限,全体同志都要履行监督责任,确保财务规定严格执行到位。
4.老干部办公室经费预算和总体使用情况,应向离退休党委汇报,接受离退休党委的监督和指导。
5.老干部办公室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服从学校财务管理规定,应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更新。
上海理工大学老干部办公室
2021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