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以个人学为主,线上学、专题学、案例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阶段,6月24日上午,能动退休党支部结合老同志实际,组织退休党员开展了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的线下集中学习。
会上,支部书记周文铸根据离退休党委的要求,对近期学习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”,以“牢记条例,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”为主题,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为支部讲了党课。他从我党1997年试行《条例》开始,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,与时俱进完善党的纪律规范。纪律是党的生命线,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,《条例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、2018年、2023年3次修订《条例》,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,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不断增强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。新《条例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必然要求。在党的各项纪律中,政治纪律最重要、最根本、最关键。严明党的纪律,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。
周文铸谈到,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,充实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,违背新发展理念、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,将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,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、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,增加对搞政治攀附、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;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,增写对私自阅看、浏览、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、书籍、音像制品、电子读物、网络资料,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,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、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。严明政治纪律,带动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全面从严。例如,组织纪律方面,充实对因私出国(境)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,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、自由主义,增强组织观念;廉洁纪律方面,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,对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,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(离)休后违规从业行为,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。以作风建设为例,新时代以来,党中央持之以恒纠“四风”树新风,取得显著成效,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,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,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。针对这一现象,《条例》在廉洁纪律方面,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,增写以讲课费、课题费、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,充实对违规接待、滥发福利、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,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、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。
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顽瘴痼疾,《条例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写对“脱离实际,不作深入调查研究,搞随意决策、机械执行”“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”“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、过度留痕,增加基层工作负担”等行为的处分规定。《条例》坚持靶向施治,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,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,充实违纪情形,细化处分规定,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,切实让铁纪“长牙”、发威,让党员干部重视、警醒、知止。
学习研讨中,离退休党委委员叶增明、支部委员兼特邀党建组织员赵志军也分别谈了学习《条例》后的体会,他们认为学习《条例》很重要,《条例》中的许多提法都是我们以前在工作或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,不经意间形成的惯例,《条例》中对党员的行为规范提的很细很具体,我们都要做到身为党的人,不说违反党纪的话,不做违反党纪的事。
集中学习结束后,支部党员一起学习参观了学校举办的《以案释纪 以案促学——高校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展》,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。
通过这次专题学习,支部党员一致认为: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,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,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,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规范一言一行,做一个迎合时代新潮流的合格党员。
供稿 能动退休党支部 编辑 孔德静